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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验室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9年07月12日 18:11  点击:[]

各科研平台:

2019710日上午,柏群副校长带队检查了智能制造服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特色农产品加工储运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然药物研究重庆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安全运行与管理工作,抽查了科研实验室准入登记情况、大型设备运行记录、库房管理记录等,对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和明确的要求。现将暑期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重庆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795号)等文件要求,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和导师指导职责,确定安全责任人,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

二是要根据学校安全检查小组查出的安全问题,再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各学院和科研平台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检查整改情况。对照各科研实验室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所属科研实验室的水、电管线、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有害品管理情况,做好检查记录,确保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暖气、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安全状态,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对假期不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要规整好实验设备、整理好卫生,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值班人员应定期巡视,且做好巡视记录;不使用的小型便携式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要及时入库;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不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做好常规性维护和定期保养。

五、对于因科研与测试工作需要,仍然运行的科研实验室,所在学院和平台应有书面备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实验室准入制度,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和科研实验记录;需要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保证设备运行良好;需要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应做好领用记录,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和回收,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做到科研实验室进入与离开、大型科研设备使用、科研实验试剂的领取、使用和回收等,备案登记明确、详细、规范、安全责任可追溯,确保科研实验安全有序。

六、暑假期间,不得在科研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禁止在实验室留宿及存放非相关个人物品;严禁在楼道、实验室堆放杂物;严禁占用学校公共科研平台空间,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研实验安全文化氛围,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学校要求各科研平台在加大科研实验室开放力度的同时,应严格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和有关要求,不断规范管理,针对发现的系列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杜绝科研实验安全事故发生。

 

 

 

科学技术处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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