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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校内科研新政策解读会

2016年06月24日 23:43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精神,激励我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在充分吸收中央、重庆市近期发布的推动科研创新的新政策的基础上,2015年11月以来,学校先后出台一系列科研管理新政策。

本次出台的新政策有:《重庆工商大学关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具体措施》(重工商大〔2015〕219号)、《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落实新政策服务科研创新的若干措施》(重工商大〔2016〕106号)、《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工商大〔2016〕107号)、《重庆工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8号)、《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9号)等。其主要内容为:加大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全面实施间接费用制度,加大对纵向科研项目的配套资助力度,加大对咨询研究的激励力度;设立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基金,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规范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等。

按孙芳城校长要求,6月22日,学校在厚德楼2017会议室举行校内科研新政策解读会,副校长何勇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科研处处长曾庆均,财务处副处长王燕对新文件进行解读。会议分为上午与下午两场进行,各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科研秘书在研的纵向、横向项目负责人,涉及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并自愿参会的教职工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何勇平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最近,学校在贯彻落实充中央和重庆市有关服务科研创新新政策的基础上,立足我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管理新政策,旨在解决当前我校科研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本次出台的科研管理新政策,部分内容具有探索创新意义,政策力度较大,希望本次政策解读会有助于广大科研工作者加深对科研新政策的理解和运用,确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和科研经费有效使用,为我校“十三五”时期转型升位奠定基础。

科研处处长曾庆均对《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贯彻落实服务科研创新政策的若干措施》等5个新文件逐条进行详细解读,对文件中的新政策、新概念作了着重讲解,并对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财务处副处长王燕进行补充解读。科研系统开发人员对科研平台操作方法做了现场演示并介绍使用方法。随后,参会人员就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沟通交流。

通过本次会议对新政策的解读,加深了我校教师对新出台科研政策的理解。科研新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有力推动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为“十三五”开创科研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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